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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泓銘房地產調控應當 長效與短效相結合

  每年房地產調控都會是全國兩會重點討論的議題,相對而言,今年房地產話題似乎不如往年那樣火熱。

  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,10年以來報告中首次沒有強調"房地產調控",而第一次提及瞭分類調控。對此,全國政協委員、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進一步表示,就分類調控的手段而已,能局部調控就不要整體調控;能用經濟手段調控就不用行政手段;能由城市調控就不要由中央政府調。全國政協委員、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產中心主任張泓銘亦認為:"過去十年房地產調控的作用有限,主要是因為正面作用的階段化和短期化。正面作用大體隻能維持兩年左右,沒有持久地解決市場供求的平衡問題。"

  "房地產調控的問題主要表現在5個方面:需求管理粗略不精細、供給管理粗疏不到位、稅收調節單打獨鬥、金融調節互相矛盾、全國"一刀切"不重視區域特點。未來的房地產調控應當有長效和短效相結合的思路。"

  十年調控得失

  記者:上一屆政府任期內,房地產市場高速發展,也是房地產調控最嚴厲的十年,有一種觀點認為十年調控是"空調",對此你怎麼看?

  張泓銘:此前十年房地產調控,效果是有的,但是不夠理想,不夠理想有三方面原因,首先是"十年調控"的客觀基礎不好,這十年房地產市場飛速發展,房價高漲;其次是政府調控政策設計欠周密、一刀切且各項政策並不配套,並與改革的大脈絡基本脫節。

  對於宏觀調控較為艱難的是,在住房領域,市場的需求有天生的靈敏性,但是市場的供給是呆滯性的,這個矛盾長期存在,是調控很難逾越的鴻溝。

  所以總結"十年調控"的成敗得失,不僅關系前兩屆政府的功過,對新一屆政府的房地產調控也具有新的參考意義。評價不能憑印象、感覺和情感,也不能簡單粗略,要用事實說話,要深入細致。

  調控過程中,從需求入手這個角度是對的,但是施行的比較粗略。強調從供給的角度進行調控也是對的,但是還是不夠細致。

  此前的房地產調控,也采用瞭稅收的手段進行的調控,但是缺陷是整體性不強,是對部分區域的試點與部分環節的增減,沒有建立長效的整體機制;之前的調控方式之中,采用金融的方式介入也是有必要的,但是我們也遭遇瞭宏觀金融基礎不好的影響。

  保障房建設也是房地產調控之中重要的一個環節,但是按目前的形勢來看,保障房的建設還是相對滯後的;最後我們也認為,十年的房地產調控之中,經濟手段先對是領先的,而刑偵手段是殿後。

  記者:對於新一屆政府對於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與管理方式,你們有什麼思路建議?

  張泓銘:在總結瞭此前十年中央對於房地產工作的經驗教訓後,有些好的做法我們可以延續下來,也可以在新的角度進行探索。

  我們提議新政府對於房地產調控能從需求出發去解決,房地產的需求我們認為可以分成三類區別對待。對於住房自住需求,調控的基本思路應為鼓勵;而對於住房他住需求,也可稱為積極的投資需求,調控的基本思路應為允許;對於住房無住需求,例如消極的投資行為,調控的基本思路應為抑制。

  而在供給的環節,可以有區別地適度擴大供給,對普通型中小套型住房供給要實行鼓勵,而對於改善型中大套型住房,政府的供給要實行允許、豪華型大套型住房供應要實行抑制的方式進行管理。

  新一屆政府在調控的手段上,可以比之前更加靈活一點,對於市場行為,房地產調控還是需要以經濟手段為主,這裡面就包括穩定的稅收、靈活的信貸,而後讓行政手段為輔殿後,要以房價控制為核心展開。

  不再實施全國統一的房地產調控舉措

  記者:具體操作層面上,中央與地方對於房地產的理解其實是不同的,區域市場與全國市場都有差異性,這也是總理提出分類調控的背景,所以這個管理過程之中,央地關系應該如何梳理?

  張泓銘:在房地產調控理論確立以後,在實施中也應當把握一些主要的實施策略問題,具體的操作層面,也是需要有一定的靈活性。

  現在大傢都在談及要建立房地產政策的長效機制,事實上,長效機制要和短效機制的結合來運用。一方面抓緊長效機制的研究、制定、試驗和推廣,另一方面根據現實需要,對住房市場嚴重的趨勢性問題,采取或加強臨時性措施。這才是兩全之計。

  第二,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需要進行梳理,尤其在分工的問題上,中央政府隻提出調控的目標,並提供調控條件,不喊調控口令;而在地方政府實施調控行動之中,具體去落實中央規定的要求。

  像過去10年的房地產調控,政府喊一個口令,全國齊步走;現在是有變化瞭,是分類調控。市場過熱的地區,溫度要降低,市場過冷的地方,保持穩定,不是全國一個齊步走、統一的一個做法。

  除此之外,中央對於地方權力,應明確規定允許地方政府在特殊條件下采取行政手段等方式,以及地方政府主動調控住房市場的權限。

  除瞭嚴重的全國性房地產普遍問題,中央政府應不再實施全國統一的房地產調控舉措。簡言之,中央隻提出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,並提供調控條件,但不喊調控口令。至多,在需要時向特定的地方發出調控行動的提醒或提示。

新聞來源http://qd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3-13/0815264391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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